用 餐:早餐:自理; 午餐:自理; 晚餐:自理;
用 餐:早餐:包含; 午餐:海岛自助餐; 晚餐:华人特色海鲜餐;
用 餐:早餐:包含; 午餐:海岛自助午餐; 晚餐:河畔马来风味餐;
用 餐:早餐:包含; 午餐:自理; 晚餐:自理;
用 餐:早餐:包含; 午餐:中式围餐; 晚餐:自理;
【费用包含】
○ 四晚酒店住宿(以两人一房为标准);(不设自然单间,若出现单房差,需在出团前补齐单房差)
○ 行程表所列用餐费用;
○ 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入场费及全程旅游观光巴士;
○ 深圳到亚庇往返机票、机票税、燃油附加费;
○ 报价含行李托运费每人20KG(亚洲航空不含飞机餐及酒水饮料)
○ 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费用不包含】
○ 费用不含正常马来西亚签证费300元(不含加急)(以马领馆通知为准);
○ 费用不含全程领队、导游、司机服务费250元;
○ 往返深圳机场的交通费;
○ 行李超重费、飞机上所有的项目及航空公司临时上涨的燃油附加费;
○ 个人消费及行程外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 上述“报价包含”条款中未列明的一切额外费用;
○ 因不可抗因素、及航空公司计划调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费用;
从2017年9月1日开始,马来西亚政府将向外国人增收每间房每晚10马币的旅游税(此税依据游客入住天数来缴税,不分星级,一律10马币/房/晚),费用请游客直接现付于酒店前台,以免被禁止离境
【报名须知】
建议客人关注“领事直通车”微信公众号和下载由外交部全新推出的“外交部12308”小程序
重要说明:
1:客人在境外发生被抢、被盗以及人身伤害等刑事案件,我社工作人员只负责协助办理报案及送当地医院救治等应急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具体赔偿事宜请参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
2: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所标示的景点停留时间,仅供参考,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以及因以上原因所造成的其他价格变化,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3:根据国家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最新组织修订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
4:请客人务必提前确认好签证无误,并请每位客人一定要带齐所有证件必须由深圳机场与送关员汇合,不可提前自行登机,否则因签证等一切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过关担误行程与旅行社及地接无关。
5:近来因天气原因,很多内地飞往香港、深圳等航班都会临时接驳不上,取消或更改日期而导游沙巴行程无法如期进行,建议客人尽可能的安排内地的配套航班提前一天抵达,回程推后一天返回,这样较保险!  
6:请每位客人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如因个人因素而发生一切危险及人身安全将与组团社及地接无关。
○ 机票、酒店已付款,请落实后交付团费,一经报名确认不可以取消,一经开票不允许换人,如遇到取消或更换造成损失,请给与我司赔付。
○ 确定后支付订金每位人民币3000元正,方可确定留位。请于出发前七个工作日支付团费余款,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其订位,已付之订金恕不退还。
○ 团队套餐仅接受中国大陆护照客人报名,非中国大陆护照的客人机票附加费用需增加RMB500/人。(香港护照、台湾护照,马来西亚免签)。港澳台及外籍客人离境需要自行提供有效回乡证、台胞证、中国2次以上有效签证(报名时需自己检查确认是否有效,出境时自行携)
○ 因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形势、政府法令、航空、铁路及公路出现紧急情况等)所引致的额外费用,旅行社协助解决,但不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同时我社保留对行程进行变更的权利。
○ 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领事馆拒签或终止签证,需收取的签证损失费和机票损失费(机票一旦出票,便不可退票、不可签转,不可更改日期/航班/舱位;客人同时需承担机票或酒店取消费)
○ 团队酒店没有确认房型,最终以当天酒店安排为准,尽量调整,敬请谅解。
○ 海外接待社导游在景点不减少的情况下,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对景点、餐食顺序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
○ 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安全,外出活动请结伴而行,避免发生意外事情;如要参加出海等一日游活动,请务必选择我司或正规旅行社的产品,在境外海岛旅游中,有不少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例如用低价吸引旅客出海或者参加海上活动,完成出海或者海上活动后向客人收取更高的费用),导致客人蒙受金钱损失。若在旅途中出现上述情况,不在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范围内;
○ 客人在抵达后才确认不参加或更改行程中任何一项活动或餐食安排视同放弃, 团费怒不退还。
○ 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请在车上、行李托运时不可放贵重物品,自由活动期间注意安全,证件最好交酒店保险箱寄存;
○ 水上活动相对有一定的风险,请各位客人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选择水上活动,尤其是老人和儿童,我司不参与推荐,尽请自愿,与我公司无关;
○ 行程景点、餐饮在计划确认后临时取消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不设退还任何费用;
○ 前往机场交通为赠送,选择自行前往机场,不退任何费用。
○ 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泰国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普遍比国内同级酒店略差一点;国外酒店是根据规模大小、地理位置及配套设施来定价,无星级参考标准;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属于该网站自己标准。
○ 若出现单男或单女情况, 我司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最后出现单人无法拼住,客人需配合我公司协调,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齐单房差。
○ 出发当天客人因个人问题(黑名单、或因曾用借机票出境香港、澳门、受政府部门监管人员等情况被中国移民局或边防检查拒绝出境的不能参加旅游团行程,我社不作任何退款。
天气:沙巴均处于热带 ,白天热晚上凉爽,通常介于摄氏 23-35度之间,请带好雨伞。
货币:马来西亚:马币(零吉特),通常我们称马币;
汇率:人民币-马币:2 :1 左右,汇率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实际汇率为准。
电压:当地电压和中国大陆的相同,均为220V,自带英标三角方型转换插座。
国际电话:在国外拨打国内电话:0086+区号+电话号码;国内拨打马来西亚电话:0060+手机号码/座机号码,马来西亚电话卡可以在商场的手机店购买也可以请当地导游代购(常见的有DIGI、Hotlink),相对较便宜。
衣着:以夏装为主,请备一件外套,避免车上晚上着凉。
药物:建议带上一些肠胃药和感冒药等常用药品,以及防蚊水。以应不时之需。假如需要长期服用指定药物,出发前宜事先准备好足够份量,以保持最佳健康状态。
出团须知:1.出发当天,持中国护照的客人请带备身份证正本;港澳护照的客人请带回乡证;台湾护照需带台胞证;其它护照的客人请自备齐全所需证件。以便接受边检检查,证件未带齐者责任自负。特别提示:凡持外籍护照的客人必须自备签证和具备2次以上进出中国境的有效签证。 2.请当日准时于指定地点等候,逾期不候按自动放弃出团处理;
海岛活动:
1.各位贵客在参加海岛活动时,如:拖曳伞,香蕉船等,根据自己的水性和身体条件来选择参加,尤其是老人和儿童;
2.参加海岛活动时,请注意安全,不要故意去触摸水中的各种热带鱼群,尤其是水母、海胆等危险海洋生物,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
3.请携带游泳衣、太阳眼镜、太阳帽、防晒霜、外套、胶卷等装备。
住宿须知:
1.境外酒店提倡环保,不提供牙膏牙刷等洗刷用品,请自行携带牙膏、牙刷等洗刷用品及拖鞋;
2.如您希望在酒店健身房运动,请务必穿好运动衣及运动鞋进入;
3.酒店内的电话及部分电视频道可能需要收费,请询问清楚后使用,以免结账时发生误会;
4.为避免不必要的尴尬情况,请勿擅取酒店房间内任何物品,若要留为纪念,请向酒店购买;
5.退房时请将私人电话费、饮料费等个人消费至酒店总台结清;
6.外出时务必交代清楚或将钥匙放置于柜台,以便同房者使用。
饮食:
1.在境外用餐请您注意,在食用过海鲜后,切勿再吃榴莲椰子等热性水果,以免饮食不当引起腹泻等。
2.马来西亚是伊斯兰国家,很多场所禁吃猪肉,禁提相关的语言。进入清真寺请避免过于暴露,过于紧身的衣服。
出行安全:
1.在您离开酒店时,请携带好酒店名片,以备万一迷路时用,夜间请不要单独出行;
2.沙巴的行车方向与我国相反,请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
财产安全:
1.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自由活动期间注意安全,证件最好交酒店保险箱寄存;
2.贵重物品不可以办理行李托运,如有遗失物品,旅行社及航空公司、保险公司不做赔偿;
3.如您在境外或出关处遇遗失,盗窃,抢劫等意外,请立即向警方或领队报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海关出入境规定:
1、马来西亚入境规定进入马来西亚的外国游客每人须至少携带RMB4000现金或等值外币。
每人每次进出境可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现钞为2万元, 外币不可超过5000美元的等值外币。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2、港澳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港澳地区的内地居民,可携带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克,免税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可携带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3、禁止携带国家文物,古董出境;携带药材总值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工艺品价值1000元以下。
4、海关对于进出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主要依据“自用合理数量”和“旅途需用”原则验放。但国家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除外(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5、携带化妆品入境,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可免税,超出部分可征税或退运。如征税,化妆品的税率为50%。金银首饰超过三钱,摄影器材价值超过港币800元以上须向海关申办登记手续。
中国驻马来西亚领事馆地址:马来西亚吉隆坡市安邦路229号
电话:006-03-21428495(办公时间)紧急电话:006-012-3429829(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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